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1、将身份证和银行卡给别人办理某种业务使用,对方未经他同意,擅自办了网贷。要根据实际情况看网贷公司本身是否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。如果是网贷公司没尽到义务,则不需承担任何责任。
2、身份证和银行卡被别人盗用了,拿去办了网贷还卷走了钱。那么这件事的性质转变成为盗窃案,作为受害人,又不是实际的贷款申请人,他没有偿还贷款的义务和责任。
3、虽说无论你的情况符合上述哪一种,他都可以不承担责任,不用还钱。但还有个因素,会影响你具体维权的方式——网贷公司是否已经起诉他要求偿还贷款本息了。
4、如果网贷公司还没有起诉,最好马上向警方报案,由公安机关立案调查,证实实际网贷申请人不是自己,而是由他人拿着你身份证信息办理的。拿到这份由公安机关调查来的证据,你就可以放心地不承担任何责任了。
5、如果网贷公司已经将你起诉至法院了。那么你就要向法庭举证,证明自己和这件贷款案并无关系,身份属他人冒用,要求法院审理查明自己不是此案的适格被告。
6、在积极应诉、主张自己权益的同时,也应尽早报警,毕竟这仍然是一起盗用、冒用他人身份证的案件啊。
7、适格被告是解决具体案件中谁当被告的问题,即在具体案件中,依照法律规定,谁能够取得或必须以被告的名义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资格。适格的被告是指对特定的诉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为被告的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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