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读
1、北京的公积金是可以在外地买房的,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向公积金中心递交资料提出申请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2、北京公积金外地买房提取需要符合以下条件:第一,申请人在户口的所在地买房,申请人必须是所买房屋的产权人或者是共有人;第二,申请人已经连续正常缴纳了至少六个月及以上的公积金;第三,申请人以及配偶不存在没有还清的公积金贷款。
3、另外,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。
4、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(二)离休、退休的;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(四)出境定居的;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5、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6、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7、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8、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
9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10、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11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贷款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。
12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,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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